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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當初申請地址與現在外籍看護住宿地不一樣該如何處理?
請雇主需主動告知仲介,由仲介協助雇主向勞工局辦理通報或是變更。住宿地點及生活照顧服務人員的變更,均應於變更後七日內,以書面通知外國人工作所在地住宿地點的當地主管機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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