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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當初申請地址與現在外籍看護住宿地不一樣該如何處理?


務必請雇主需主動告知仲介,由仲介協助雇主向勞工局辦理通報或是變更。工作(住宿)地點及生活照顧服務人員的變更,均應於變更後七日內,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