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申請續聘或是辦理移工期滿轉出。
若雇主與移工皆有意續聘,應於移工聘期屆滿前4個月內,備齊期滿續聘申請書及規定文件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續聘。
若雇主無續聘意願,但移工想繼續留臺工作,也應於聘期屆滿前4個月內,辦理該移工期滿轉換轉出事宜;若移工沒有要繼續留臺工作,則依規定於期滿前,協助該移工返國流程。